真的需要開個人的國內投資公司嗎?一條簡單的關鍵判斷線

投資到達一定規模後,很多人都會冒出同一個問題:
「是不是該開一間投資公司來節省稅負?」

有這個想法很合理,但卻不知道該怎麼判斷,
更不知道其實只有「國內股利」才和投資公司有關。

於是同樣多的股利,有人值得考慮,有人大可不必。
差別只在於:能不能理解那條真正重要的界線。

我將透過小芸的故事,把那條判斷線畫得更清楚,
看完後,你會更容易知道:
自己是「適合考慮的人」,還是「根本不需要多此一舉」。

一、咖啡店裡的一句話

小芸今年 40 歲,是朋友口中的「低調家產族」。父母早年累積的資產,讓她一出社會後就擁有不小的投資部位,近幾年每年領到的股息大約落在 500 萬上下。

某天與朋友喝咖啡聊天時,小芸順口提到自己的配息數字,朋友立刻驚呼:「欸,你這規模不開公司真的太可惜了啦!」

小芸愣了一下。雖然她投資多年,但從沒想過,把資產放進「公司」後會帶來什麼改變:

  • 稅會比較少嗎?
  • 還是反而更麻煩?
  • 會不會踩到看不見的稅務地雷?

她不確定朋友的建議是否可靠,只知道如果方向搞錯,可能平白增加許多不必要的困擾和麻煩。

於是,小芸決定預約朋友推薦的會計師保羅,搞清楚一件事——

「我每年領這麼多配息,到底需不需要設一間投資公司?」

📖【拆解配息來源:哪些能算、哪些不能算?】

保羅依據小芸的說明,將配息來源進行區分,如下:

  • 國內來源股利:約 300 萬
  • 海外來源股利:約 200 萬

他解釋得很直白:

「要不要設投資公司,只看國內的 300 萬。海外那 200 萬,原本免稅,放進公司,反而還要繳稅。」

保羅接著把國內 300 萬與公司每年的維持成本簡單比一比,再說明她已經達到設立投資公司的門檻;至於是否真的要成立,則必須回到小芸自己的需求與期待。

小芸心裡仍有點狐疑——畢竟開公司本身也是會計師的業務,難免讓人覺得有利益衝突。不過既然諮詢費都付了,她決定先把保羅的說法帶回家,慢慢想想看,他說的到底靠不靠譜。

至於保羅的判斷是根據什麼稅務原理?就讓我在下一段逐一剖析。

二、設立投資公司的判斷原理

🧩【為什麼只看「國內來源」的股利?】

判斷是否適合設立投資公司,除了股利金額的多寡,更重要的是先把股利的來源區分清楚。

關鍵在於:國內與海外來源的股利,在公司層面的稅制完全不同。

  • 國內股利 → 免稅(依《所得稅法》第 42 條規定,企業間投資國內其他營利事業所獲配之股利或盈餘,不計入所得額課稅) → 若資金留在公司不分配,僅需負擔 5% 未分配盈餘稅
  • 海外股利 → 全數以 20% 營所稅課稅

也就是說:

只有「國內股利」能成為是否設立投資公司的判斷基準。海外股利留在個人手上更有利,因此自然不會納入考量範圍。

💡 小知識:個人持有海外所得時,享有 750 萬海外所得基本免稅額(114年);若超過,僅就超過部分計算 20% 個人所得基本稅額

📊【一條真正重要的門檻】

判斷是否需要讓「國內股利」的股票改由公司持有,重點在於:個人繳的稅,和公司層級繳的稅,兩者差距有多少?

以下用綜所稅率20%且每年領取「94 萬國內股利」作為示例,帶你看懂個人與公司之間的稅負差異:

個人持有:

  • 國內股利 94 萬 × 20% = 18.8 萬 綜所稅
  • 可抵減額:94 萬 × 8.5% ≒ 8 萬(上限)
  • 二代健保補充保費:94 萬 × 2.11% ≒ 2 萬
  • 實際負擔:18.8 萬 − 8 萬 + 2 萬= 12.8 萬

公司持有:

  • 依《所得稅法》第 42 條,國內股利完全免稅
  • 若公司選擇「不分配」盈餘,僅需負擔 5% 未分配盈餘稅
    • 94 萬 × 5% = 4.7 萬

📊 差額比較:

  • 個人負擔:12.8 萬
  • 公司負擔:4.7 萬
  • 公司約略省下 8.1 萬稅負。但需負擔公司維持成本。(基本開銷:事務所帳務處理、租用商務中心、公司負擔的健保費)

結論:20% 綜所稅 ↑ & 股利 94 萬 ↑ (最低設立標準)

為什麼用 94 萬來示範?因為這是抵減額能發揮效果的上限,超過的部分,個人負擔的實質稅率會趨近 22.11%(20% 綜所稅 + 2.11% 補充保費)。當股利再往上增加,個人與公司之間的稅負差距就會被進一步放大。

⭐【跨過門檻後,要先搞懂的四件事】

在上一段你已經看到:只要國內股利來到一定規模,稅差大過公司的維持成本,確實可以將投資公司納入考量。但這並不代表跨過門檻,就一定適合開公司。

還有四個重要觀念,必須先釐清,否則很容易開了再後悔:

① 公司是「兩層課稅」制度(最常被忽略的真相)
公司收到國內股利免稅,但未來分配給個人時,仍需列入個人綜所稅計算。真正的效果只是:可以調整何時繳,因此具有「稅負遞延」的效果。

② 稅負遞延再投入,複利效果才是關鍵
不分配僅需負擔 5% 未分配盈餘稅,其餘的資金能留在公司繼續投入市場。本金越大、滾得越久,複利效果越明顯,這才是投資公司真正的實質優勢。

③ 價差型股票或ETF,不適合放公司(個人持有較有利)
股利型股票或高股息ETF放公司較有利;但像台積電或0050這類報酬來源為價差的標的,買賣獲利按 12% 課稅(營利事業基本所得額),個人持有才划算。

💡 小知識:營利事業基本所得額的免稅額為60萬。另外,公司持有股票或ETF滿 3 年,獲利僅半數計入課稅。

④ 公司具有「個人做不到」的合法彈性
公司除了能在與投資活動相關的範圍內認列費用(例如借款利息、研究工具、電腦設備等),也能調整盈餘移轉的方式與時點(例如以薪資方式分年移出盈餘、利用不同稅率區間做規劃)。這些制度上的彈性,讓公司在資金調度和節稅安排上,比個人多出更多空間。

了解這四點後,你就能更清楚評估:投資公司是否能讓你的稅務與投資效率「更好」,而不是「更複雜」。

三、做對選擇,才是最好的財務決定

老實說,我還沒進這一行之前,對投資公司的印象一直不太好。當時家族被某間大型事務所建議,每個人都設一間境外公司,用來放 KY 股票,說是能節稅、很划算。

乍聽之下很專業,但現實是,多數成員領到的股利離免稅門檻還遠得很,節稅效果根本不存在。唯一準時出現的,反而是一年又一年的高額維持費。

直到繳了好幾年之後,我才慢慢搞清楚:原來自己當了很久的冤大頭。不過也因為這段經歷,讓我開始研究稅務,某種程度上,也算是踏上這條路的起點之一。

至於我現在的投資配置,很單純,就是市值型 ETF 搭配美債。預期報酬主要來自價差和海外所得。從稅務角度來看,這種組合放進投資公司不但沒好處,還會增加稅負並讓流程更複雜。

所以在理解這些基本觀念後,多數人其實就能簡單判斷:個人投資公司到底適不適合自己。

至於投資公司能做到的「控制、管理、分配、隔離」——那又是另一個層次的議題,目的也早已不只是節稅,而是服務更複雜的家族與資產需求,但這些用途離大多數人其實都還很遙遠。
因此財務規劃的價值,不在於架構多複雜,而在於每一個選擇都清楚且必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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